乳腺癌的病因至今尚无定论,可能与下列一些因素有关遗传因素
家族史调查的临床资料表明,有家族史的乳腺癌发生率较无家族史的要高。特别是双侧乳腺癌患者和发病年龄较小者,这些妇女发生乳癌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可能与遗传因子有关,使其具有对乳腺癌的易感体质和病变内因。
初潮及绝经年龄月经初潮年龄和绝经年龄与乳腺癌发生有关,初潮年龄早于13岁者发病的危险性为初潮年龄大于17岁者的2.2倍。而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比小于45岁者危险性增加1倍。
生育因素乳腺癌的发病率随初产年龄的推迟而增高,如20岁前足月生产第一胎乳腺癌发病率仅为初产年龄在30岁以后者的1/3。
哺乳哺乳可降低乳腺癌的发病危险性,而且第一胎生产后哺乳时间越长,发病危险性越低。
雌激素与避孕药物激素在乳腺癌的发病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长期服用避孕药物及雌激素与乳腺癌的发病关系仍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