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家长应到家庭常住地的预防保健科为其建立预防接种卡及领取预防接种证,外来儿童则应持原居住地出据的预防接种卡证,到现居住地预防保健科办理接种手续。
列入免疫程序的疫苗,必须到预防保健科接种。狂犬疫苗由于其所预防疾病的特殊性,需要到市、区(县)防疫部门进行接种。其余疫苗均可在区县卫生防疫站及的预防保健科进行接种。
附录
北京市推荐使用疫苗的免疫程序
水痘疫苗1~12岁儿童接种一针,13岁以上接种两针,间隔6~10周。23价肺炎球菌疫苗用于2岁以上体弱多病儿童、中老年人或有慢性疾患的人群,注射一针,高危人群5年后加强一次,健康人不需加强。
流感疫苗6个月~3岁以下儿童注射两针,间隔1个月,每针0.25ml。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注射一针,每针0.5ml。该疫苗在每年9~12月接种。
狂犬病疫苗被犬类动物咬伤或抓伤者按0、3、7、14和30天程序接种,越早接种效果越好,咬伤严重者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加用抗狂犬病血清。特殊职业人群或宠物饲养者按0、7、28天程序做预防注射,1年后加强一次,以后每3年加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