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三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考生和家长应该重视体检结果,并对招生体检站出具的体检结论进行核对、确认签字。
如果考生在招生体检过程中发现有异常体征、异常辅助检查结果和疾病预兆症状,要及时赴进行诊断和治疗,使自己能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接受高等教育。
目前,上海已经建立市、区(县)二级体检复查制度。考生和家长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知道体检结果的一周内,经学校向招生体检站书面申请复查。个别报名的考生可以直接向体检站书面申请复查。招生体检站应在招生体检结束前安排复查。
考生和家长对招生体检站的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在知道复查结果的两周内,直接向市招生体检组申请复查。由市招生体检组指定市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此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