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孕期检查的次数
检查次数是根据胎儿发育的早、中、晚不同阶段生理特点,人为地规定的。以便能及时发现异常,有效控制疾病,协助母亲养育胎儿。
初查
孕12周之前
复查
12周后每4周一次。
28周后每2周一次。
36周后每周一次。
发现异常应根据医生意见,增加检查次数,按时检查以防止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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