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化妆品引起的光敏感多见于香水皮炎,是由于某些香水中含有植物成分甲氧补骨脂素,这是一种光毒性物质,接触皮肤后再经紫外线照射,皮炎主要发生于曾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形态多样。
主要症状出现红斑、丘疹、小水疱,有瘙痒,慢性皮炎可呈现浸润、增厚、苔癣化等。如果发生在口唇粘膜时还表现为肿胀、干裂、渗出等。病程可迁延,停用化妆品后仍然会发生皮疹,即使接触了不过敏的物质后还会再发病。
处理原则及时清除皮肤上存留的化妆品。停止使用致病的化妆品,避免光照。根据病情,按光感性皮炎对症治疗。
化妆品指甲损害
指应用指甲化妆品所致的指甲本身及指甲周围组织的病变。指甲化妆品大致分为三类修护用品,如表皮去除剂、磨光剂等。涂彩用品,如各种颜色的指甲油。还有卸妆用品,如洗甲水。这些化妆品成分中多含有有机溶剂、合成树脂、有机染料、色素及某些限用化合物,如丙酮、硝化纤维等,它们多数有一定的毒性,对指甲和皮肤有刺激性,并有致敏性。
主要症状甲板变形、软化剥离、脆裂、失去色泽,有时也可伴有指甲周围皮炎症状,如红肿甚至化脓、破溃,自觉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