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怀孕的白癜风患者治疗问题一直无法统一。从理论上说,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反应,除与药物的种类有关外,还与孕期剂量药物在胎盘的通透度密切相关,很显然,胚胎期对药物最敏感,剂量越大,毒性越大。药物在胎盘的通透度越大,对胎儿的危险越大,所以在选择治疗方法与药物时应慎重考虑。
抗菌药物类如四环素可致胎儿畸形,牙齿变黄,还能引发先天性白内障、长骨发育不全。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致先天性耳聋、肾脏受损。氯霉素可致胎儿骨髓功能抑制,致使新生胎儿肺出血属于喹诺铜类药物的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可抑制dna旋转酶,阻碍蛋白质合成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甲硝唑有致突变作用。妊娠早期不宜使用使用。氟酶素可致灰婴综合症。
妊娠期不宜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有可能影响听力及损害肾功能,妊娠期间避免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血-胎盘屏障穿透性不高,毒性低可用于妊娠期感染的治疗,红霉素和克林霉素较安全,可供妊娠期使用,但无味红霉素易致肝损害,妊娠期不宜使用。另有报道。儿童应慎服氟哌酸,理由是此药会影响儿童骨骼生长,那么孕妇也应该慎重要此药。
止痛退烧药孕妇服用止痛退烧药会造成胎儿心脏发育异常,目前认为阿斯匹林扑热息痛是较安全的药物,短期应用这些药物无需禁忌,如需大量或长期使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酌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