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称他是一名生意人,权衡多日后决定提起诉讼,“我花费时间和精力就是希望有一个好的结果。”对于有人提出他借机炒作,姚先生有些生气地表示,“男人愿意拿自己的隐私来说事吗?”
律师100万元精神赔偿不算多
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的黄有奇律师是姚先生的代理律师。黄律师称,当事人姚先生购买避孕套外包装上标示的“超凡持久”、“预防早泄”字样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之嫌。“该避孕套添加了一种叫做‘本唑卡因’的成分,据我查实那是一种人造合成的麻zuì药,对身体会有一定伤害,很多避孕套生产商早就没有添加此成分。同时,避孕套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经过临床验证。该产品厂家涉嫌未经临床验证而上市销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黄有奇律师告诉,根据上述理由,他的当事人姚先生诉讼要求商家双倍退还货款,并承担当事人的交通费、误工费,同时要求代理商、厂家共同支付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生产厂家将避孕产品宣传成具有防早泄的治疗功能,是一种明知故犯的侵权行为,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厂家可以做出惩罚性的赔偿,当事人提出100万的赔偿并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