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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检操作常规

导读:外眼检查(由眼科医师担任)按照外眼眼肌眼睑泪器结膜角膜巩膜前房虹膜瞳孔晶状体等顺序检查,主要观察有无外眼疾患。

上海市体检操作常规

(五)医技科室

1、胸透主要作心、肺、纵膈等透视。观察有无结核等,发现异常变化应如实描写。

2、心电图心电图检查须在站内进行(一般设在主检室内或靠近主检室处)。

3、肝功能检查凡初中、高中毕业生均须进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检测。alt和hbsag的检测不强调在空腹时进行。

(1)体检时alt检测(赖氏法)结果的判断

①alt≤40单位者为合格。

②alt在41-80单位之间者,须进行复查二次,每次间隔十天,复查后无上升趋势,且最后一次≤40单位者为合格。

③alt在81-150单位之间者,须进行复查三次,每次间隔十天,复查后无上升趋势,且最后二次≤40单位者为合格。

④alt超过150单位者和复查结果在41—150单位者,需到接受专科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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