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测血压二次都超过19/12kpa者,允许其休息20—30分钟后再测量一次。经复测后超过19/12kpa者,须由内科医师复测,复测结果报主检医师,作为主检医师重点复查的内容。
2、胸、腹部检查(由医师担任)
(1)受检者平卧屈膝,观察其神态及面容,然后询问病史。
(2)胸部检查按视、触、叩、听进行。胸廓是否对称、有否异常隆起、畸形、疤痕、有否静脉曲张、二侧呼吸运动是否对称,有否触痛等。
心脏听诊心脏听诊不得少于1分钟。心率每分钟在50-110次为正常。心率每分钟低于50次或超过110次应予以复查,并作心电图检查。如听到早搏,需延长听诊时间至2分钟,同时作心电图检查。如听到杂音,在无法排除病理性杂音的情况下,建议作心动超声等检查,以便明确诊断。
肺部听诊二肺听诊应注意有无呼吸音的改变。如发现异常时,应请其他内科医师或主检医师同时听诊后再作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