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初中、高中毕业生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均须进行视力矫正。
2、矫正视力
视力矫正时受检者不得戴自备眼镜,但可自报镜片度数,供参考。医师应用近视(包括远视和散光)镜片进行视力矫正。初中毕业生需要矫正至5.0,并记录镜片度数。高中毕业生需要矫正至4.8,并记录镜片度数。
3、色觉检查
(1)检查应在自然光线下进行,避免阳光直射。受检者背向光线,检查者正向光线。
(2)检查时受检者二眼与色觉检查本距离为75厘米。视线与检查本垂直,避免折光影响检查效果。每版指认时间为5秒。
(3)色觉检查以《喻自萍色盲检查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为主要版本。
(4)色觉检查结束时对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受检者学校卫生老师或领导陪同,再复查一次并予记录。
(5)色觉检查结论为①正常。②色弱。③单色能辨(红、黄、蓝、绿、紫)。④单色不能辨。色觉检查结论不能以识别图案多少为准,而应以图案上的识别功能来确定。